离婚子女监护人是依旧是其父母。找法网提醒您,离婚后父母一方只是丧失的抚养权,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除非父母死亡或者有伤害子女行为,导致监护权丧失的,否则父母就一直是子女的监护人。
【资料图】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
2.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行为和民事诉讼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
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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