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2023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鄂州市2023年度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关资料图)
一、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1. 时间:4月23日(星期天)下午14:00
2. 地点:鄂州市吴都中学田径场
三、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和省公安厅《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通知》(厅政治〔2021〕58号)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当天,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填写完整的《体测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2)4月23日13:3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并现场验证(建议考生在体能测评前实地察看考点,合理安排出行方式,预留充足时间,确保体能测评当天按时到达)。14:20还未到达候考区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对缺乏诚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体能测评及录用资格。
3.考生参加体能测评需自行携带运动服、运动鞋,换装必须在测评开始前完成。候考、测评期间为封闭式管理,非考生、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考区,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区和考场,保持队形并听从领队安排,遇到问题及时向领队报告。入场时将随身携带的通信工具、重要财物、行李包等与测评无关的物品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体能测评结束后返还。
4.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流程:先进行10米×4往返跑或纵跳摸高测评,最后进行长跑测评。每项测评成绩由考官判定并当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5.因下雨等天气原因,当场无法按时开展体能测评的,也请考生务必按时到场,如需改期,在现场予以公布。其他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视为弃权,体能测评不合格。
6.考生由领队引导进行体能测评,按照中组部、公安部的有关答复意见:在体能测评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测评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规定的,将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7.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备考过程中,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集,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生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到医疗机构检查,并向招录机关报备。
联系电话:0711-3752316(市公安局政治部)
附件:
1.鄂州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体测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3.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鄂州市公安局
2023年4月19日
原标题:鄂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zptWAfz6E3nKpWpzRqGuQ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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