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3-031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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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二、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24 日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2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4 日上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4 日上午
(1)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情况: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 228,162,102 股, 占公 司有效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 865,768,624 股的比 例为
(2)网络参与会议股东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18 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 889,18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865,768,624 股的比例为 0.1027%。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18 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89,180 股,占公
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865,768,624 股的比例为 0.1027%。
上述现场与网络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7 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18 名,代表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89,180 股,占公
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865,768,624 股的比例为 0.1027%。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议案审议情况
表决情况:
同意 228,993,9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50%;
反对 5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5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情况:
同意 228,993,9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50%;
反对 5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5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情况:
同意 228,993,9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50%;
反对 5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5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情况:
同意 228,989,4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30%;
反对 6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827,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3.0498%;反对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情况:
同意 228,993,9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50%;
反对 5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5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情况:
同意 228,989,4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30%;
反对 6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7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827,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3.0498%;反对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情况:
同意 228,979,4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687%;
反对 7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13%;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817,3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1.9251%;反对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表决情况:
同意 228,993,9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50%;
反对 5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5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831,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3.5559%;反对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 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与会股东做了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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