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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印发《全省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两年行动方案》,计划用两年时间,在省内国有林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建设220支森林消防队伍,实现森林消防全覆盖。
湖南省森林消防队伍要达到“接到扑火任务后能在10分钟内集结,且出勤率不低于90%”的目标。管护森林面积3万公顷以上的,建队规模原则上不少于50人;管护森林面积1万至3万公顷的,建队规模原则上不少于25人;管护森林面积3000至1万公顷的,建队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5人。
目前,全省管护面积3000公顷以上的国有林场共69个,各类自然保护地共182个,辖区重叠31个。按照建队标准,需建设森林消防队伍220支,队员不少于4160人。其中,不少于50人的森林消防队伍应有6支、不少于25人的有65支、不少于15人的有149支。
《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湖南省220支森林消防队伍装备建设所需经费以市、县财政投入为主,省财政采取验收后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管护森林面积不足3000公顷的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建成森林消防队伍且达到验收标准的,在省级专项森林防火资金中予以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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