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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受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对本案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近日,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可飞出庭支持公诉庹某、闫某危险作业案。区人民法院院长刘青华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村民代表等30余名干部群众现场旁听观摩。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向法庭出示了相关案件证据,并就案件基本事实、主要证据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围绕案件证据、量刑建议、案件影响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对被告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通过庭审,庹某、闫某真诚认罪悔罪。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体现了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担当,彰显了检察机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维护生产安全的信心决心,助力进一步拧紧安全生产阀,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郧阳。
(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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