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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传中国人民大学一硕士毕业生在校期间盗取大量学生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姓名、学号、籍贯、生日等,并搭建了给学生颜值打分的网站。经北京海淀警方调查,嫌疑人马某某涉嫌非法获取该校部分学生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马某某“盗脸打分”的行为,令不少人想起,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大学时期也有过类似操作,因此受到学校处分。不过,此一时彼一时,与20年前相比,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变得更加严峻,与个人信息和互联网技术相关的法律和规范也更趋完善。我国刑法针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等行为均有规定,马某某的行为已经有了触犯刑律的可能,被刑事拘留可谓咎由自取。
“盗脸打分”,不仅是法律意识淡薄,也严重缺乏对他人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的尊重。一方面,对这类行为须“零容忍”。依法严惩,既是为了让责任人付出应有代价,也是为了起到警示作用。另一方面,虽然关于马某某是如何获取学生信息的,还没有官方信息披露,但需要警醒的是,像高校这样的机构也掌握了大量个人信息,有必要从这一事件出发,审视自身的网络信息安全水平,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从技术、制度等方面构筑起更牢固的保护屏障。
当下,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仍然较高,随着AI等技术发展,信息泄露还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后果。为了防止个人信息被“围剿”、侵害个人权利和公共安全,需要进一步织密信息安全保护网,并坚决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提升人们的信息安全感。
纪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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