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积极推进城市充电基础设施与停车设施一体规划、建设和管理。(海西晨报记者 陈理杰 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昨日,厦门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提出完善建设布局,提升运营水平,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通知》提出,以道路交通网络为依托,以“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完善岛内和岛外中心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补齐岛外、乡村地区等充电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市充电基础设施与停车设施一体规划、建设和管理,实现我市各类停车场景全面覆盖。
加快公共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公共服务场所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车位比例不低于20%,逐步推进既有公共停车场建设充换电设施的车位比例提升。推进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建筑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应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鼓励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城中村”基础设施改造范围。鼓励居住社区委托专业充电运营商开展居住区充电设施“统建统服”,提高充电设施运维服务。推动公路、景区、农村充电设施建设。
引导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运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办公区和“三中心”等城市专用和公用区域建设“快充为主、慢充为辅、超充示范”充电基础设施,居住区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提高充电设施利用效率。落实充电运营企业主体责任,提升设施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加强停车场所分类引导,更好满足汽车停车需求和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支持“光储充检放”一体化综合能源站建设,支持快速充换电、大功率充电、智能有序充电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厦门市发改委发布通知,提升农村地区供电能力,保障农民用电需求
2025年前基本淘汰高耗能变压器
昨日,厦门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群众用电需求。
《通知》明确,到2025年我市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户均配变容量分别不低于99.9955%、99.999%、5.51千伏安。
《通知》提出,加强农村电网薄弱地区电网建设改造,全面提升农村地区供电能力,逐年滚动更新配变过重载负面清单,实现过载配变清零,重载配变逐年比降30%,保障夏季高温等用电高峰时段农民群众的用电需求。
加快老旧电网设备更新,开展S9及以下变压器等高能耗设备改造,2025年前基本淘汰高耗能变压器。增强农村电网防御自然灾害能力,全面开展农村电网设备防风加固工作,推进低洼、地下配电房的整改。
服务新能源汽车下乡,统筹考虑乡村级充电桩建设和输配电网发展,做好农村电网与充电桩等基础设施的衔接,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和运营维护,保障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外线建设。服务农村生产生活电气化,保障农业生产电气化需求,满足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健康养老等新业态用电需求,促进农村清洁能源发展。
(海西晨报记者 张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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