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2800元,置换新能源车补贴10000元……为了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升级转型、汽车大宗消费,上海拿出了“真金白银”。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8部门和单位9月7日发布了《上海市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更新消费若干措施》 (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出台新一轮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一次性2800元购车补贴。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一次性10000元购车补贴。进一步推动汽车销售合同网签。进一步便利优化二手车出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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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措施》自2023年9月7日起施行。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表示,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近年来,上海出台多轮汽车更新消费促进政策,不断提升新车消费、二手车交易的便利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汽车消费规模占到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以上,对稳增长、促消费起到了较强的拉动作用。
《若干措施》提到,出台新一轮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燃油小客车,并且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燃油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申请一次性2800元购车补贴。
上海将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若干措施》提出,2023年12月31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并且在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可申请一次性10000元购车补贴。
《若干措施》还提出,进一步推动汽车销售合同网签,引导合同双方对合同中定(订)金、提车时间、服务性收费、其他口头承诺等要素进行细化和确认,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领“一件事”,做好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申请的受理、发放等工作,持续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为了向市民提供二手车交易的便利服务,《若干措施》提出,进一步推广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使用车辆信息报告,涵盖车辆登记、保险、理赔以及维修等信息,做到信息透明、对称。支持二手车经销企业通过增设线下服务网点、拓展线上业务办理、提供上门收车服务等方式,为市民提供二手车交易的便利服务。
便利优化二手车出口流程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推进二手车登记服务站开通“转移登记待出口”权限试点,实现本市二手车交易市场办理“转移登记待出口”和“出口注销”业务全覆盖,支持其他符合条件的二手车出口服务平台申请开通有关业务。支持待出口二手车投保交强险短期险,进一步优化出口二手车交强险退保流程。
《若干措施》明确,支持各区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出台促进汽车更新消费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汽车品牌商、各区、行业协会、汽车销售企业开展各类汽车更新消费促进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区发挥汽车流通领域现有优势,打造汽车品质消费示范区,并给予网点布局、金融服务等相关政策支持。
今年以来,上海已出台多轮汽车更新消费促进政策。
上海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3月印发的《市进一步促进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指出,推动汽车消费提升品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实施新能源车置换补贴,2023年6月30日前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名下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小客车,并购买纯电动汽车的,给予每辆车10000元的财政补贴。推动“机动车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汽车流通领域规范管理。增强浦东新区汽车流通领域的全球营运管理、全球贸易结算、全球分拨配送等功能,实现进口新车型与海外同步发售。
今年2月印发的《2023年上海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工作要点》指出,促进大宗消费。持续推进嘉定安亭、普陀桃浦、松江车墩等一批汽车品质消费示范园区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实施汽车销售行业服务质量提升计划。支持有条件的区出台促进汽车消费相关扶持政策。推动“机动车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新车销售合同网签、二手车车信报告以及机动车回收拆解业务办理便利化等工作,提升汽车流通行业管理规范和信息透明。继续实施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政策,鼓励家电零售企业推出叠加优惠措施,举办绿色智能家电营销活动。
汽车消费是稳增长、促消费的重点领域,具有消费金额高、持续时间长、拉动效应大等特点。今年以来,中央、地方多次推出实招、硬招,鼓励汽车消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今年7月发布的《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到,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鼓励限购地区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鼓励各地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
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方面,上述文件提出,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政策措施。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推动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加快乡县、高速公路和居住区等场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鼓励开展新能源汽车与电网互动应用试点示范工作。
河南、湖南等多地也纷纷发文,推出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少地区,燃油车不再“坐冷板凳”,也被纳入到鼓励消费的领域中。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月7日发布发《持续扩大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的消费者按照购车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台)。
湖南长沙提出,在2023年7月17日至9月30日活动期间,在长沙市内购买家用燃油车、新能源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可凭新车购车发票等资料通过指定平台申报领取相应的电子消费券补贴。此次活动政府消费券资金规模为1000万元,采用“先购车、后申请”的方式予以奖励。
而在刚刚过去的8月份,国内车市热度不减。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数据显示,8月狭义乘用车零售销量预计185.0万辆,环比增长4.7%,同比减少1.3%,其中新能源零售70.0万辆左右,环比增长9.2%,同比增长31.5%,渗透率约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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